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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6-12 | 阅读次数:
 
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处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代理工作.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管理工作及人才的吸纳、配置、解决冗员等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1.负责校内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校内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日常管理、考勤、年终考核、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工资计算及审核等工作;
3.负责与校内劳动合同制人员订立劳动(务)合同,并对劳动(务)合同进行相关管理。
4.按照市、区社保部门的要求,更新社保系统相关信息,调整相关标准,完成社保稽核等相关工作;
5.负责校内劳务派遣相关工作;
6.负责与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就我校人事代理工作进行接洽及相关人员档案归档牵头工作,并及时交纳档案管理费;
7.负责做好人才交流中心各种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8.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
联系方式:010-62288925
联 系 人:邓玉(主任)  李论
办公地点:行政楼710